去年因“拉布”被拖延的《私营骨灰安置所条例草案》,昨日获立法会三读通过,下月30日刊宪生效,届时所有私营龛场要冻结卖位及出租,直至获得发牌,否则即属违法。条例亦允许亲属及授权人士以外,任何与离世者同住最少两年的相关人士,即使无血缘或婚姻关系,都可以在骨灰龛场结业时申领骨灰。有殡仪业界预料刊宪后一段时间,龛位势必供不应求,问题将会浮现。
立法会昨日续审议《私营骨灰安置所条例草案》,政府就《条例》提出修订,包括允许在死者生前同住至少两年的“相关人士”,不论性别、血缘或婚姻关系,亦有权在骨灰龛场结业时申领骨灰,而“泛民”议员亦提出修订,要求将死者在海外结婚的同性伴侣纳入“相关人士”的说明中。
半年内成立发牌委员会
建制派议员批评“泛民”企图借今次《条例》的修订,冲击本港一男一女的婚姻制度。同性伴侣现可透过获授权代表和立遗嘱处理领取骨灰问题,批评“泛民”无尊重立法程序公义,在未经谘询下“僭建亲属的定义”,可能会引致非常危险的骨牌效应,破坏本港的婚姻制度。民建联周浩鼎表示,按照相关条例,同性伴侣已经有途径可申领骨灰,毋须加入有关修订,认为反对派今次的举动,正是为了曲线撑同性婚姻合法化。
大会最终通过政府提出的修正案,而由“泛民”提出的修正案则未获分组点票通过。《条例》在50票贊成,一票反对,无人弃权下,以大比数三读通过。食物及卫生局局长表示,会密切监察条例实施情况,在条例实施约三年后进行检讨,如有需要会提出修订建议。
条例将于下月30日刊宪并生效,刊宪后六个月内会成立发牌委员会,接受牌照、暂免法律责任书或豁免书的申请,有关私营骨灰龛场须于今年12月30日至明年3月29日的三个月内提出申请,并要领牌后才可售卖或新出租龛位。
违法可罚200万监禁三年
根据《条例》,在刊宪日前已营办的私营骨灰龛场,直至明年3月29日的九个月宽限期内,可继续营办,但不可售卖或新出租龛位,若无领牌照而售卖或新出租龛位,即属违法。如循简易程序定罪,可处罚款200万元及监禁三年;如循公诉程序定罪,可处罚款500万元及监禁七年。食卫局又提醒,市民亦不应向任何没有牌照的私营骨灰龛场购买或新租用龛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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